要思考

当一个手下提出辞职的时候,我看到了这句话,感触颇深:

攻人之恶,毋太严,要思其堪受;
教人之善,毋过高,当使其可用。

共勉。

昨天的梦有点诡异。先是和LG坐渡轮去旅游,中途停靠在一个小港,忘记导游是用什么借口让全部人下船,等到我们发现小港内只有泥泞的小路,连个人影也没有时,才意识到被骗。赶忙回到船上,发现LG的PP手表已经被人卸开,零件散落,正当不知所措时被闹钟惊醒。7点,该是起床练瑜珈的时候了。

天生的演员-Adward Norton

昨天晚上看了Adward Norton1996年拍的一部片《Primal Fear》,是他的第二部电影,当然,他当时并不是什么大腕,包括IMDB上也是将Richard Gere放在第一位,Adward的名字出现在第五位,甚至排在只出场了十几分钟,扮演一个心理医生的Frances McDormand。但我觉得没有什么可以掩盖Adward出彩的表演,他所扮演的killer从开始的可爱、无辜、胆怯、让你可怜,到最后一个场景,本性的完全崭露,一个精于掩饰、有高超的表演力、残忍的凶手活脱脱的呈现在那里,很难不用震惊来形容自己的心情,不仅是对剧情的折服,更是对Adward精湛演技的赞叹,那真是一个天生的演员!那一年,他27岁。












“加湿器”

被麦考林的图片给骗了,拿到手的“加湿器”根本没有加湿功能,只是一个盆景,会流水的盆景,网购害人啊!


不过这个小东西也不是一无是处,首先做的还算精致,其次流动的水确实给枯燥的办公桌平添了些些乐趣,于是放弃了退货的念头,接受了这个“加湿器”。


换发型 换心情



每次拖地都憎恨透了满地的头发,忍无可忍,终于,前天去剪了个短发,精神,不会掉一地的头发。暗爽。



不过烫短发还真受罪,每一根卷发棒都在生硬的拉着头皮,搞得头疼了两天!









转贴:忆管理学院辩论队

深夜的广州,色彩斑斓的珠江,的士疾驰在每天必经的广州大桥上,我的家,在前方不远的广州大道南,而每次经过这座桥的时候,心里总会感觉到一丝眷恋,一丝遗憾。因为我精神的家园,似乎永远留在了珠江岸边,那座静谧的校园——我的母校国立广州中山大学。精神的家园,也许是个比较矫情的称呼,但是当某一天开始,当我毕业数年,反而不再轻易步入这个地方的时候,当我在北门的渡口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,那些跳舞的老人,溜冰的小孩,骑自行车的男孩女孩时,却怅然失落,无法举步混过保安,迈入那条门后静静躺了将近1个世纪的小道的时候,我确认他就像是一种归宿,数过家门而不入,其中除了为人津津乐道的壮志未酬,恐怕更少有人去探究,家往往是让人最脆弱的时空。在那里自由挥洒过的青春,澡堂里放肆的摇滚,饭堂里的“子弹”牌米饭,如履平地的穿越深夜的宿舍与高墙外的炒粉炒螺小摊,现在回首一瞥,竟然成了这一生也许是最奢侈的享受。恰如初唐宋之问所感:岭外音书断,
经冬复历春;
近乡情更怯,
不敢问来人。

比起很多人,我们真是幸运无比,就在数刻前,当你看到包房里的小姐娴熟的掏出你的烟,迷离的眼神和星星的火光之中,分明是一种寂寞,这时突然跳出了武庆师兄的一段经典辩词“在这个茫茫的宇宙中,一颗孤独的星球上,的一个渺小的生灵”。当然,你不能让小姐掏出你更多的东西,只能装醉在一片讥笑中狼狈奔出,没人信你是第一次进夜总会,一个曾经在浦发叱诧风云的客户经理,但即便是一次,你确也似乎早已知道,这种场合,要么装醉,要么就装狗。就寂寞而言,一个风月场所的小姐和一只烂醉的狗,倒是没什么区别。

有人常常为了生活不知是醉是醒而烦恼,也有人说,醒着做事,醉着做人,最可怕的事情,恐怕要是醉了以后,才能发现自己还醒着。中大,往往就扮演这个最可恨的角色,如果某一天欲长醉不醒,最好提前将其夷为平地,免得他时刻唠唠叨叨,吵醒你,就像每年年前,母亲会安静的问你,几号能回家一样。人不像鸟,倒更像风筝,每当感觉自己想振臂飞翔的时候,老被一根讨厌的线牵住,其实没线,它飞不了,当然,人习惯于热情而冲动的幻想自己真的是一只鸟,于是某些人也终于成功地成为了鸟人。

鸟人和风筝,没有所谓道德上的优劣。问题是在于,我们的热情和冲动,最初的来源,就是母亲。她的宽容,博大,静谧,让你觉得自己无所不能,她永远会鼓励你,去自由的飞翔。就连校训都是老祖宗励志的经典,“博学之,审问之,慎思之,明辨之,笃行之”。这是个很好的模型。你干一行,爱一行的人,完全可以替换成为自己的专业术语。比如我干银行的,就可以变成“博拉之(拉存款),审查之(审贷),慎贷之(放款),明收之(利息可一分钱都不能少),笃回之(回单我定期给你送过去,绝对5星级服务);又比如说干洗脚的,可以变成“博洗之(按人头提成),审按之(力度要合适),慎问之(要不要修脚,美甲,交叉营销哦),明算之(时间到了下钟走人),笃定之(每天面临这么多双脚,得有定力)。

模型是完美的,现实是残酷的,离开母亲的怀抱,大部分人突然发现,这校训真言,只有最后一句是有用的,笃行之,因为前面4句都要用脑子,在别人看来,其实你是没脑子的,就连“阿甘正传”都告诉我们,哪怕是在米国,没脑子的人,才能最终赚大钱,功成身就。如此看来,这校训5句真言,似乎是不管用的,就如同在战场上人面临生死关头,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时刻,他突然想应该先背一段圣经一样,然后竭尽语速与敌方超过音速的火药对喷的行为,开玩笑,怎么能让你唱完这句咒语呢。被枪击中的人,除了流血,流汗,往往还带有口水。不过法医似乎没有研究这个领域的,以口水判断此人种种行为特点,即便是神探李昌钰,也只专注于阿扁身上的弹道,血迹,忘了神勇的阿扁流遍宝岛的口水。

于是,当我们习惯于不用脑子的时候,自然没法再次回到母亲身边,听她平静的提醒我们一遍又一遍,博学,审问,慎思,明辨,笃行。都是些老人家的东西。若干年前,我还和一个辩论团的兄弟,坐在东门外的一个烧烤摊上,各执一个冒着油,涂满辣椒花椒孜然的鸡腿,肆无忌惮的高声谈论,北方某些高校的校训,简直就是狗屁,什么实事求是,积极进取,还以为文革阿,MD(以下省略5千字),那时候,真是一个爽字了得,某年某日东门外,人面鸡腿相映红。 人面只今何处去,鸡腿依旧笑春风。毕业若干年后,辩论团的师兄师姐们,纷纷成了行业和企业里的精英,尤其是事务所阿,外企阿,我和当年那位弟兄却一起失业了1年整(他是自愿失业,我是创业失业),粪青,骂人,那是千万不能做。

什么时候,我们才愿意回家?

流落广州10年整,离开中大5年整,不知不觉,我似乎也成了辩论团的老人,去年的所谓N代聚会,我没有参加,大学城里的师弟师妹们,记忆中的中大,已经今非昔比。每个人追忆的东西,本质上还是他个人的东西,中大也一样,我待过的地方,现在被称为“校本部”或者南校区。真正宝贵的,是环境里共同成长的人和事,如果我们一代代之间,真正能感觉到一些共同的东西,那这些东西一定非常珍贵,值得人一辈子去珍惜。记得辩论队招新的时候,我那一届是要写一篇文章,我当时似乎是模仿诸葛亮的前出师表写了篇文言文,按照当年鸡腿兄的说法,惊天地气鬼神,(他们很生气)当时主考的师兄师姐,有的是我现在的良师益友,有的成了我那个鸡腿兄的妻子,我们辩论队,有传统,有底蕴,能人辈出,曾经创造直接私密化南京大学校辩论队队花为内人的雄伟记录,无数鲜花插在我们这片肥沃的土地上,这就是底气。

哲学始于提问,我的作文,其实也是把工作以来一些片断,和杂感,作为一个个小问题,分享给大家。当年曾经有一份93级徐俊师兄传承下来的关于辩论的手稿,我们一直作为珍贵的馈赠而收藏,而我问的问题,我没有能力直接给大家答案,只想作为我入团10周年的一些感想,因为,我也在追寻,不断的追寻,把世事作为修炼的机会。在思索和实践的领域,永远充满无数令人神迷的问题 ,2009年,是就业非常艰难的1年,无论你是即将毕业,还是说正在努力寻求发展,康德曾经说过,人的痛苦来源于欲望和努力之间的差距。我们的校训,其实真的很精辟,减少人类的痛苦,要么降低自己的欲望,要么加强自己的实践,缩小这个差距,希望大家能够顺利地渡过困难的时期。当你困惑的时候,可以去校园里,走一走,我和鸡腿兄经常背着老婆干这事,结了婚,出来要以迅雷不及掩耳盗玲之势。

停车


昨天晚上突然眩晕,一阵阵天旋地转,把肚里仅有的一点点食物全吐了出来。相对于恶心、胸闷而言,眩晕最痛苦的是那份没有依靠、没有空间感的恐惧,跟坐在过山车上无法预知下一秒的方向一样,没有安全感。

回到家,窝在沙发上,看了一部《停车》,导演的名字没有记住,据说是台湾的新锐导演,唉,可不要只停留在这一部的新锐上哦。

和很多电影一样,这个片子也是在讲述多个不相关的个体因为某种巧合而相遇,发生一连串的事件。但和两杆大烟枪、疯狂的石头不同,片子没有刻意强调交错的关系,只是很随意很自然的把一切都指向张震,和那部挡住去路的车。每个角色的故事都不寻常,连出租车司机都是“开过战斗机”的,但搭配着干净的颜色、委婉的背景音乐、舒缓的节奏,一点都不显得夸张。

短短的故事里融汇了只看不做的嫖客、做“不精神”蛋糕的老板娘、混黑帮而丢了一只手的理发店老板、住在三楼的一对老人和被枪毙的儿子留下的孙女“妮妮”、不断打电话过来的老婆、抚顺某企业被买断工龄下岗却被带到台北的卖淫女、批条客和两个不上路的同伙、黑帮大佬、漂泊了大陆香港台湾却一事无成的裁缝店老板、的士车司机...一边讲述着不断出场的诸多人物,一边穿插着陈莫和阿美结婚四年没有孩子的境遇、卖淫女的身世、裁缝的故事,错综复杂,却清晰有序,导演讲故事的功力还真不是盖的。

如果说哪一条是电影的主线,我觉得应该是陈莫和他老婆阿美不能生育的矛盾,正因为此,陈莫赢得老夫妇的信任而接受“妮妮”变得顺理成章。电影的最后,陈莫的车上不是老婆喜欢的蛋糕,而是一个活泼开爱的女儿,经历了不同寻常的一夜,脸上伤痕累累,可当回头望一眼后座上的孩子时,一切都化了...

美妙的结尾也给了我一夜好梦。